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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如何保护好你的商业秘密广州人才网 |
| 发表时间:2007-09-19 20:10:55点击次数:734 |
一般来说,商业秘密是无形的,它需要载体,比如图纸、配方等等。与图纸、配方这些有形的载体相比,人和人脑是更主要的载体。与图纸、配方不一样,人是最活跃的因素,前者可以密封在保险箱使之与世隔绝,比如,能接触到可口可乐配方的世界上只有几个人,而且要几个人同时在场,方可以开启;而后者不仅不可能把人锁进保险箱,甚至对这些掌握商业秘密的人无法限制他的就业的选择权利。
根据最新的调查报告显示:名列《财富》前1000位的公司每年因商业机密被偷窃的损失高达450亿美元,每家平均每年发生2.45次、损失超过50万美元。
如何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呢?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:
严格贯彻“需要才知道”和分割原则 只有当不授权、不透露商业秘密就无法工作时,才向相关人员授权、透露。另外,还要注意把某一完整的事项,如科研规划方案、软件设计方案、工艺流程等分割成若干部分和环节,不同的部分和不同的环节允许不同的人知道。
建立信息密级制度 所有商业秘密文件的复制都必须在企业内进行,并须登记,由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。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制,必须复制的,应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,并有两名以上的主管领导签字。商业秘密技术图纸不得超范围借用,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废页、打字蜡纸、打印机色带不得随意丢弃。
与职工签订保密合同 保密合同可以单独签订,也可以和劳动合同签在一起。根据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》的规定,用人单位可以与签订保密协议的职工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通知期,这个提前通知期可以不受30天的限制,最长可以6个月。有了6个月的提前量,用人单位不但可以把这个员工调离要接触商业秘密的岗位,还可以采取必要的脱密措施。
与相关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合同 签订竞业限制合同要注意以下三点:一是并非所有从业人员都需要限制,只有那些确实掌握着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才受到限制;限制他们去与“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”的位工作。二是只能约定一定时间段内的竞业限制,一般规定“最长不行超过3年”。当然,具体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。三是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。(来源:解放日报) 广州人才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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